前 言
2018年國務院國資委印發《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(試行)》,2021年10月國務院國資委印發《關于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》,均標志著我國國有企業合規(特別是央企合規)步入新的時代。
國企合規是指國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流程,確保決策、經營、管理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范以及不違背基本的社會倫理道德。近幾年來的幾次大型國企受賄案件和外國制裁給我們敲響了警鐘,國企合規體系建設的強化迫在眉睫。
但從實際推進來看,國企合規仍然面臨著極多的難題。一些是由于對合規這個“舶來品”的學習和認識不足帶來,一些則是國企自身固有的管理制度所致。
本文將多角度、多層次的分析國有企業合規體系建設的難點,并給出相應的解決辦法。
- 一 -
國有企業合規管理的現實問題
從上世紀政企分離以來,國有企業的發展踏上了快車道,隨之也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經營管理模式,有著許多的特點。這在一段時期內推動著國企發展,但一些特點也成為了當今合規體系建設的內耗之所在。
(一)內控嚴重,審批復雜
在國企管控過程中,為保障國有資產的有序使用,防止發生資產的流失,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,內部控制成為國企穩定發展的一大基石。
但完備的控制流程和審批程序也帶來了效率低下、創新困難等特點,導致控制成本過高,實際不利于現金合規大背景下的效益提高。
(二)制度繁多,執行僵化
在國有企業管理過程中,為提高管理水平,會根據業務活動要求,制定方方面面的制度,作為各項業務活動的工作標準和要求。
如此的條條框框最終也產生了不利的一面,一是導致了很多制度直接銜接不利,規則沖突;二是導致了執行僵化,無法平衡制度的剛性與運行的靈活。
(三)權力集中,下放不足
為了防止基層權力過大導致的國有資產控制減弱,國企管控過程中權力不斷向上級集中,基層單位的自主權力被壓縮。
很多應該獨立經營的事項需要層層審批,導致效率降低,甚至錯失發展機遇。在合規中的反映就是,很難去依靠基層單位創新合規方式,也很難自主開展大型的合規體系改革。
(四)機制缺乏,動力低下
激勵、考核、問責及審查等機制雖然快速的發展健全,但力度仍太小,導致管理中很難“按規矩”辦事,部分機制被濫用。相比之下非公有機制的機制構造很多時候凸顯了效率與合規的平衡。
- 二 -
國有企業合規體系建設的困難
國企合規體系建設在我國還存在著許多困難,這與上述的現實問題息息相關,解決這些問題是合規體系建設發展的必要之舉。
(一)合規認識不夠,缺乏風險意識
1.業績導向,輕視合規,主動合規意識不足:過分強調市場目標和考核任務,而缺乏合規管理的主動性,不了解建立合規文化、營造合規氛圍的重要性。
2.合規淪為“花瓶”,而不是主要工作:決策層對開展合規工作不重視、不主動、不支持,在公司業務繁忙時直接可以忽視合規管理,沒有將合規拿到和業務同等重要、甚至更重要的地位。
3.合規意識不足:企業內部合規從事工作人員的正常審核等職責行為不被理解,對合規體系建設缺乏的風險宣傳不夠,只圖眼前利益,嚴重掣肘了國有企業合規工作的展開。
(二)合規機構缺失,相關管理混亂
1.職能交叉混同:合規機構設置過于混亂,沒有統籌各部門的合規管理,未建立統一的職能體系,造成部分領域管理重疊,部分領域缺失管理。
2.缺乏專門合規部門:目前國企的大多數合規都是由其他人員兼職,而未設置合規委員會等專業機構,未確定合規管理負責人和合規管理的牽頭部門,未明確各業務部門和職能部門的合規管理職責和協同配合義務。
3.合規管理合力難以形成:一些國有企業尚未建立現代企業制度,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,黨委會、董事會、經理層等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不清晰。企業領導人對各層級的合規管理職責沒有明確認識,對合規與風險管理、內控等工作崗位的定位和認識不清,導致合規管理職能弱化,難以保障各部門獨立又合作的解決合規體系建設問題。
(三)合規動力不足,激勵機制較弱
1.激勵機制尚未建立:我國國企的企業合規管理起步較晚(最大的節點可能要算做中興遭到美國制裁,引起合規的廣泛重視),相關的激勵機制沒有建立,最多也只有像防制裁、防犯罪的外部倒逼機制,而缺乏內部的激勵,沒有正向的推動。
2.合規被動應付了事:一些企業對于合規體系建設僅存在于被動實施,是可有可無的彈性需求。企業負責人認為合規管理建設與自己關聯不大,對企業效益沒有促進作用。一些企業對不能產生效益的合規體系建設缺乏主動性和自覺性,存在“完成任務”的被動應付。
(四)合規重點偏差,管理效果不佳
1.合規管理千篇一律,盲目照搬:國有企業合規體系模版化,但未能根據外部環境變化,結合企業實際情況,去建立適合自身提高效率又降低風險的合規體系。盲目追求完整,而忽視了合規的質量,最終也只不過淪為形式工作。
2.未能結合實情,推動重點領域合規建設:部分國有企業未能從重點領域、重點緩解、重點人員,差異化地提出企業的合規管理重點,防范合規風險,導致合規管理效果不盡人意,進而影響合規管理的推進效果。
(五)合規機制模糊,過程管控不力
1.合規建設機制未能與時俱進:企業管理制度建設滯后,沒有及時高效的將合規轉化為企業內部規章制度,而是只被動在面臨緊迫風險才察覺,機制更新過于緩慢。
2.合規風險識別機制不健全:不能全面系統梳理本企業存在的合規風險并進行系統分析,及時發布風險預警。部分企業沒有落實的預警方式,只能通過行政機關的警告和處罰來識別風險,造成成本上升,企業信譽降低等后果,且風險分析不夠全面,存在漏洞較大。
3.合規審查機制未建立:很大一部分企業未把合規性審查做為決策的前置程序,而只將一般經驗做為決策的根據,使得決策在很大程度上存在違規風險。同時,在執行過程中,沒有合理配置的審查模式,致使違規還不自知,不能及時挽回損失。
4.合規問責處罰機制不完善:國有企業建立的問責機制很大程度變成了處罰機制,在日常管理中很容易成為虛設,僅僅在出現重大問題才運用,而沒有發揮問責機制的常規防備作用。同時,機制的設定也可能存在問題,如違規責任范圍不明確,處罰標準不明晰,舉報渠道不暢通,責任追究不到位等。
5.合規管理評估機制不健全:對合規管理有效性的分析不夠,加強過程性管控和持續改進能力有待提高,不能很好地對專門合規職能部門的工作進行評價。
- 三 -
解決路徑及辦法
(一)明確合規管理部門,落實合規管理組織責任
建立合規管理體系第一步就是要健全合規管理系統,明確合規管理部門,落實合規管理責任。有合理且高效的決策機構,負責合規管理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決策;有敢創新、能落實的牽頭部門,負責牽頭組織合規體系建設與完善;
發揮各業務部門的主體責任,對合規管理要求的落實程度直接關系到合規管理的成效,因此,要在各部門中設置進行合規考察的崗位,賦予其足夠的自主性,激發基層單位與分支部門的合規動力。
(二)梳理合規義務來源,分析合規管理要點
合規體系建設的中心便是遵守外部法規與內部規章,因此對外法內規的整理就尤為重要。要找到跟業務有直接關聯的,確保最基本的產品、市場等業務知曉完整準確的法律規章;
將法律法規、規章制度與具體業務流程相關聯,提煉各部門各項業務必須遵守的條款,并在分析業務流程涉及的崗位、職責和權限的基礎上,將合規要點與具體崗位相關聯、相匹配,形成各崗位合規要點。
(三)創新合規工作方法,探索新型合規管理機制
合規體系建設要想取得預期效果,避免僵化、應付了事的情況出現,就要求創新工作方法,能夠與本單位業務管理流程實現有效融合,才能為合規體系有效執行打好基礎。
合規要點應當與業務流程實現有效融合,這是合規體系建設的一大目的,但具體做法仍需要各國有企業去大膽嘗試。在合規管理中需要創新工作方式和應用工具,借助信息工具,提高合規管理效能,將以前內控問題靈活解決,提高合規體系效率。
(四)加強合規監管力度,問責機制切實落地
在合規管理體系運行過程中,要通過檢查、評價、督辦、考核等方式,促進合規管理要點在各部門、各崗位得到有效遵循。
通過檢查評價發現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,不斷修訂完善合規管理體系,促進合規管理工作效率和效能不斷提高;通過檢查評價,及時發現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地方,及時對外法內規、崗位職責進行更新,確保合規管理要點符合各崗位工作實際情況,促進合規管理效能不斷提高。
(五)加強合規氛圍營造,塑造企業合規文化
通過對合規管理知識和技能的全員培訓和宣傳,提高員工對合規管理工作的了解和支持。
為讓員工消除抵觸心理,就必須采取各種方式,加強培訓和合規知識宣貫,提高員工對合規管理的認知,消除員工不必要的擔心,降低抵觸心理,充分認識合規管理的重要性,提高合規工作的積極性,明白合規管理對于企業健康和發展的重要性,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。
同時在企業內部形成合規辦事風格,建立自己的合規管理手冊,將合規融入企業決策、管理、執行的全過程,塑造良好的企業合規文化,這些是企業合規體系建設長期發展的必要之舉。
結 語
國有企業是國有經濟最主要的實現形式,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,是推進國家現代化、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,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,國企合規也是為其他企他企業的合規建設提供模范和標桿。
但也正因為這種特殊的地位,國企合規也面臨著更多的挑戰。整體而言,需要堅持:合規貫徹全過程、建立獨立專業合規審查部門、強化內外部激勵機制、其他機制配合、培養合規文化氛圍與意識等大的方針。
合規體系的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,必須長期關注,全員參與,持續改進。這也一來,國有企業才能更好地在風險擴大的競爭時代健康快速發展。
(來源:賽尼爾法務管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