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審查是律師的基本功之一,優秀的合同審查,能夠幫助客戶促成交易、最大程度地降低法律風險。對于剛入行的新人而言,常會遇到兩大問題:第一,看不出合同的問題,拿到合同后無從下手;第二,對合同做了大量實質修改,以至于條款嚴苛,反而無法達成交易。
那么,拿到一份合同應該如何處理?審查時要關注哪些要素?本文將從看、問、想、改四步出發,對合同審核中的技巧與注意事項進行分享。
第一步:看
看合同是為了對其內容、背景、目標進行大概的了解,以更有針對性、更高效地進行改動,具體包括以下幾點:
1.看合同的性質
拿到合同后我們需要先對合同性質進行判斷。很多年輕律師在初階審核合同時,常會遇到的問題是,不知道這份合同需要修改哪些內容、哪些是必要的、哪些又是不必要的。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判斷好合同的性質,以梳理出知識和邏輯體系。
如果這是一份有名合同,我們只需對照相關法律法規,去確認合同中基本要素的邏輯架構是否已經完整。如果一份股權轉讓合同中出現轉讓價款的支付時間節點、支付方式條款模糊的話,這顯然是不合格的。
如果這是一份無名合同,我們在審核時應注意具有“訴訟化”思維。在司法實踐中,法院會傾向于將無名合同作有名化的解釋。因此在審核時,我們要考慮,一旦發生訴訟,這份合同可能會被如何定性,再根據傾向性作相關邏輯架構的梳理。典型如“名股實債”合同,實踐中法官會進行具體定性,是借款、買賣還是股權轉讓。如果遇到定性爭議較大的合同,我們也要針對兩方要素都做考慮,比如上述合同審核時,既要具備股權轉讓合同的要素,也要具備借款合同的要素。
2.看合同的權利與義務
這部分可結合合同條款進行確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權利與義務并不只是看甲乙方的具體陳述和保證,而是要看這些內容本身是否合法合規。
比如,我們常在合同中看到一些很概述的條款,如“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具有簽訂合同的一切應該有的決議資質”。
此時,我們應當去關注,該條款只是表象上的義務,需要我們根據合同涉及的具體經濟活動,如 “支付款項”“發放貸款”等,來判斷是否確實應有資質、且該資質應由哪一方負責獲取。
此外,建議大家通過判斷我方的風險大小,來把控相關義務條款設置的嚴苛程度,如果為相對風險較小一方,卻給其余相對方設定大量義務條款,顯然是不利于促成交易的。
3.看合同的主體
看合同主體可以確認合同的擬定方,這是為了辨別合同中是否存在預設陷阱、以及預估我方能夠修改的內容是哪些。比如一份三方合同中,如果客戶為第三方擔保方,那么作為律師,就有必要注意擬定方是否為合同相對方,他是否為了確保擔保責任的實現而給我方預設了很多障礙,這些障礙就是律師要為當事人去排查和分析的。
除了看合同的擬定方,我們還應看合同的哪一方更為強勢、更有話語權。一般而言,強勢的一方可能更希望設置高額的違約金以保障合同履約,而相對弱勢的一方則往往會更希望簽成這份合同。
因此審查合同前務必了解合同的背景、客戶的地位以及目標,當合同相對方較為強勢時,建議我們的修改幅度、口吻也要有所收斂和退讓,把修改重點放在適當之處,盡可能將客戶方的權利加大。
第二步:問
對很多新人律師和實習生而言,更多時候是接到主管律師或帶教律師的合同審查任務,而不會直接與客戶對接。主管律師在交辦任務時,可能不會對合同背景和審查要求做全面、細致的介紹,此時,學會“問”就非常重要。
比如在某份投資協議中,客戶為被投公司原先的實控人,現想要引進新的投資人,此時客戶的持股比例必將產生變化。
對于這些變化,律師需要為客戶識別出風險,如客戶的實際控制權是否會被影響,并據此詳詢客戶的想法與補救措施。需要注意的是,不管是問帶教律師還是問客戶,均要做好一次性問清楚的準備。
第三步:想
在正式審合同時,我們可能會發現有一些細節跟問的信息還是有出入,或者又有一些細節需要再進行一些推演與論證,能夠全面掌握合同背后的交易流程、周全地考慮到合同應具備的要素非常重要。此時,便進入思考的環節。
首先,要想好合同要素。很多新人律師在審查合同時,常習慣于就條款改條款。但我們更建議大家在實踐中學習、積累各類合同的必備要素,比如股權轉讓協議的 N 個要素、借款合同的 N 項要素等等,避免被現有的合同文本內容帶跑。
其次,要想好交易流程。這是審查合同中的一個升階技能,是律師商業思維的體現。對新人而言,目前接觸的合同,大都為簡單的借款、租賃、居間合同等,這樣的合同基于比較成熟的交易模式,通常不會有什么交易流程問題。
但是,到后期需要我們處理比較復雜的合同時,可能會遇到比較新的交易模式、商業模型,此時一定要對交易流程進行梳理,明確每一環的主體與資金流向,才能保證合同覆蓋整個交易流程,不會破壞客戶的交易合規性,能夠滿足客戶訴求并為其最大限度規避風險。
第四步:改
落實到最后一步改合同,需要注意的就是“大方向”與“小細節”。合同不是改的越多越能體現價值,在大方向上,我們應做好保障客戶核心權利的實現,促成交易達成,比如引入公司投資人的大方向是控制權,協議條款均要為保證控制權服務;小細節則是管轄地如何設置、擔保合同是否要讓配偶簽字一類,讓糾紛發生之時,減少客戶的訴訟應對障礙。
最后,我們就合同審查中的重點要素分享一些審查技巧。
1.合同主體
這里即指合同雙方的實際訂立主體,我們需要注意是否為特定合同主體、是否具備相應資質,如特許經營中的品牌方、建筑施工企業、醫療企業、教育企業等等,避免后續產生合同效力爭議。
此外,還需要調研合同相對方的背景、是否具有履約能力等信息。這里可以通過企查查、天眼查等工具快速調研了解,實務中,我們會發現相對方并不總是“靠譜”的,比如相對方已被列入公司失信被執行人、或有較多未決訴訟、甚至還有企業主體根本未做設立登記的情況,這些都需要提請客戶注意風險。
2.對價
這里要關注我方是付款方還是收款方。如果是付款方,我們需要關注成果的交付、是否設置分期付款、先開票還是先付款、驗收時間及要求、質量不合格如何賠償損失、哪些情況下可中止付款或返還已支付款項等信息;如果是收款方,則需要關注逾期付款的責任、未及時驗收如何處理、是否要設置保證金,什么情況下可以按照什么順序進行抵扣等信息。
3.違約責任
違約責任是一份合同里最高頻使用的條款,在審查時,核心應是使該條款具有實操性,明確違約情形與我方的救濟手段,在后續訴訟中,這些也往往是爭議焦點。
首先,在設置違約條款時,我們可以給客戶更多選擇權。如設定“當違約方發生前述違約情形,守約方可以選擇以下任意一種方式來主張相應的違約責任。”
其次,違約金的金額不要簡單粗暴地設定一個百分比,建議根據可能產生的實際損失來約定,同時要明確交通費、差旅費、住宿費、訴訟費、保全費、律師費、公告費等費用的承擔方案。
最后,要關注“單方解除權”和“加速到期條款”的設置,這對我方當事人當遇到不利情形能否快速止損、收回資金將有重大影響。
4.生效條款
這是大家比較容易忽略的一點,合同什么時候生效?到底是簽字生效還是蓋章生效還是兩者都要?建議在合同中予以明確。
尤其在涉及多方主體的、承諾函類型的合同中,我們一般希望合同盡快生效,而非等到所有人簽字完畢才生效,此時可以設定任意一方簽字對簽字方產生效力。
5.管轄
管轄其實是雙方的合同審查律師都會關注到的點,因為大家都想把管轄地設置在自己一方所在地。如果遇到管轄地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,如何修改?
此時首先可以考慮折中,如選擇合同簽訂地作為管轄地;而對于經驗豐富的律師而言,我們可以通過判斷這個案子是我方提起訴訟的可能性大,還是對方訴訟的可能性大來設置。如果是我方是收款方,將更可能提起訴訟,此時我們可以約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。
合同審查除了分享方法與內容,這里還要建議大家多留意服務客戶的細節。比如在審查時原則上要用修訂模式,如果修訂內容較多,應給客戶發送修訂版與清潔版兩個版本,便于查閱;同時,也要制作修訂清單,注明修改重點與具體內容;此外,如果修訂幅度較大,除了修訂,還要做詳細的批注,當然,批注數量較多時,我們也建議及時與客戶進行電話溝通,幫助客戶理解修訂內容,以減輕客戶屆時的閱讀壓力。
(來源:iCourt法秀)